谈“欲”无须色变之粉丝提问:佛弟子可以离婚吗?
前两周我们推出了
谈到了佛教对欲望的看法
以及“家庭幸福的3把密钥”
作为在家佛子
你在“谈情说爱”时
是否明白其底线在哪里呢?
我们从公众平台留言中
精选出5个问题
以快问快答的形式
与大家一起探讨
戒 色
Q
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是要我们“戒色”吗?
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出自《般若波罗蜜多心经》,是大乘佛教的重要义理。好笑的是,这句包含着丰富哲学内涵、深奥佛学思想的名句,却被人误解成不应贪恋女色,更有人认为学佛人都应该不近女色。
色,指的是一切能见或不能看见的事物和现象,也就是整个物质世界。而这些事物和现象是由因缘聚合而生,是条件性的存在。那么当各种条件不具全时,该事物就不会存在。因此,空指的就是事物的本质是不实在的,是条件性的存在。
那么,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的真正意思是说:一切事物和现象(色)都是因缘聚合产生的,所以它的本质是条件性的存在,是空的。色来自空,空是色的本源,所以两者从本质上说是一体的。
这句话就能用在何处呢?当我们执着于事物表象而迷茫困惑时,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。原来,一切不过是因缘聚合的产物,聚齐了就完美,变化了则消散,不是我们所能掌控和支配的,所以并不值得为此烦恼难过。这便是此句乃至整个《心经》传递给我们的大智慧。
离 婚
Q
佛弟子可以离婚吗?是否犯戒?
在佛教的诸多典籍中,并没有明确的关于离婚的观点。但是,由于佛教主张在家人婚姻美满、应对婚姻负有责任,所以当婚姻面临危机时,多是劝和不劝离,不赞同婚姻关系草率地结束。
圣严法师认为,佛经中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。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,趣味的不投,乃至是出于虐待等重大理由,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,是可以离婚的。但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,那是不道德的,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。
面对全国普遍升高的离婚现象,成都市家庭教育促进会专家、心理干预咨询师李旭东认为,离婚原因中,婚外情占到了50%以上,这与年轻人责任感缺失以及闪婚有关。
同 居
Q
婚前同居,是否犯了邪淫戒?
当今社会,随着性观念的日趋开放,婚前同居已经普遍存在。佛教中关于是否违犯了邪淫戒,首先要确定你是受了五戒甚至菩萨戒的在家佛弟子。如果没有受戒,则不存在犯戒。
其次,圣严法师在《戒律学纲要》对邪淫有明确开示:“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,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,均称为邪淫。”《优婆塞戒经》中有:“若于非时、非处、非女、处女、他妇、若属自身,是名邪淫。”所以,在佛教戒律中,明文规定了与夫妻之外的对象发生关系为犯邪淫戒。
有人认为,当代社会进行婚前同居,连现行法律都不做干涉,佛教戒律未免显得过于古板。要知道,佛教设置不邪淫戒的本质,在于促进家庭婚姻的和谐,减少婚姻危机的发生,同时倡导个人的洁身自好,希望大家做一个受到尊敬的人。只有恋爱过程比较慎重时,将来的婚姻关系才会更加牢靠。
嫖 娼
Q
嫖娼算不算邪淫?
嫖娼,是指以金钱、财物为媒介,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,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,属于违法行为。很显而易见了,如果是受了五戒或菩萨戒的在家佛弟子,既违反了国家法律,为道德所不容,更在戒条所界定的对象上有所违犯。
有人认为,这只是一种花钱娱乐的消遣,无伤大雅。近年来,明星招妓、名人嫖娼所导致的离婚事件层出不穷。“知乎”上随手一搜,就能看到许多“嫖娼可以离婚吗?”“嫖娼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”的条目。
不难看出,嫖娼不仅属违法行为,更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因素。印光大师就曾劝诫青年男女洁身自好,“须知男子冶游,与女子偷人,了无高下……并以此劝谕一切青年男女,同凛人之尊贵名称。实行敦伦尽分,闲邪存诚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之世善”。
• 冶游,即野游,指男女在春天或节日里外出游玩,后来专指嫖娼。
斋 戒
Q
听说佛教居士在斋戒期间不能同房?
“斋戒”一词在普通大众眼中,貌似很离欲,很古风。其实,这里说的斋戒指的是在家佛弟子所受持的“八关斋戒”。所谓八关斋戒,包括(一)不杀生,(二)不偷盗,(三)不淫,(四)不妄语,(五)不饮酒,(六)不以华鬘装饰自身,不歌舞观听,(七)不坐卧高广大床,(八)不非时食。
此戒是佛陀为在家弟子所制定的暂时出家学处。换句话说,就是在家弟子们可以通过受持此戒,在一日一夜中体验一下出家人清净的学修方式,种下出世善因。其中的第三条尤其需要注意,它从五戒中的不邪淫,改为了不淫,也就是不能过夫妻生活。这就是为什么坊间流传佛教居士斋戒期间不能同房。
由于受持八关斋戒期间,要暂停一切打扮、娱乐以及夫妻生活,需要创造一个清净的学修氛围,甚至需要取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,从而避免认知不同而发生矛盾。
佛教在倡导大众向善、向上的同时,特别强调处理好各自与家人、朋友,乃至同事、同修之间的关系。“佛道未成,先结善缘”是每一位佛弟子值得参考的行事方法。所以,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,既能助力学修,更是在践行大乘佛教自利利他的精神。
也许你会认同,也许你也会反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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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|巍然 图片|传媒中心
美编|妙能 责编|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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